2014思睿建工注冊電氣工程師招生簡章
注冊電氣工程師是指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電氣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電氣工程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及相關業務的專業技術人員。國家對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活動的專業技術人員實行執業資格注冊管理制度。
一、考試依據文件
人事部、建設部《關于印發〈注冊電氣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注冊電氣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和〈注冊電氣工程師執業資格考核認定辦法〉的通知》(人發〔2003〕25號)
二、報考條件
(一)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具備相應專業教育和職業實踐條件者,均可申請參加注冊電氣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二) 考試分為基礎考試和專業考試。參加基礎考試合格并按規定完成職業實踐年限者,方能報名參加專業考試。
(三) 符合報考條件第(一)條規定的要求,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基礎考試:
1,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2,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3,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四) 基礎考試合格,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專業考試:
1,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2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
2,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
3,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
4,取得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未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5,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6,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五) 截止到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基礎考試,只需參加專業考試:
1,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2,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3,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4,取得本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9年。
5,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9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程設計工作滿10年。
6,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2年。
7,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5年。
8,取得本專業中專學歷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2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中專學歷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30年。
(六)上述報考條件中有關學歷的要求是指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報考條件中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年限的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當年年底。
(七)經國務院有關部門同意,獲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及港、澳、臺地區的專業人員,符合《注冊電氣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注冊電氣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規定,也可按規定程序申請參加考試。
(八)報考人員應參照規定的報考條件,結合自身情況,自行確定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并經所在單位審核通過后,方可報名。凡不符合基礎考試報考條件的人員,其考試成績無效。專業考試成績合格后,報考人員需持符合相關報考條件的證件(原件)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合格者方可獲得相應執業資格證書。
三、適用范圍
適用于從事發電、輸變電、供配電、建筑電氣、電氣傳動、電力系統等工程設計及相關業務的專業技術人員。
四、考試時間及科目設置
注冊電氣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的考試制度,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
考試分為基礎考試和專業考試。基礎考試分2個半天進行,各為4小時;專業考試分專業知識和專業案例兩部分內容,每部分內容均分2個半天進行,每個半天均為3小時。
基礎考試為閉卷考試,考試時只允許使用統一配發的《考試手冊》(考后收回),禁止攜帶其它參考資料;專業考試為開卷考試,考試時允許攜帶正規出版社出版的各種專業規范、參考書和復習手冊。
五、組織實施
人事部、建設部等國務院有關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部門、人事行政部門依照《注冊電氣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對注冊電氣工程師執業資格的考試、注冊和執業進行指導、監督和檢查。
考務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負責。
考試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的考試制度,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
考試合格者,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行政部門頒發人事部統一印制,人事部、建設部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電氣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
六、報名辦法
參加考試由本人提出申請,所在單位審核同意,到當地考試管理機構報名。考試管理機構按規定程序和報名條件審核合格后,發給準考證。參加考試人員在準考證指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國務院各部門所屬單位和中央管理的企業的專業技術人員按屬地原則報名參加考試。
七、成績管理
凡不符合基礎考試報考條件的人員,其考試成績無效。參加專業考試的考生必須一次通過全部科目考試,方可獲得合格證書。
八、合格證書
注冊電氣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者,由當地人事局頒發人事部統一印制,人事部、建設部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電氣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
九、注冊
注冊電氣工程師執業資格實行定期注冊登記制度,注冊有效期為2年。資格證書持有者應按有關規定到當地規劃委員會或其指定的機構辦理注冊登記手續。
十、課程內容
基礎科目一《公共基礎》包含內容:高等數學、普通物理、普通化學、理論力學、材料力學、流體力學、計算機與數值方法、電工電子技術、工程經濟、職業法規;
基礎科目二《專業基礎》包含內容:電工基礎,電子學,電機學,電力系統分析,高壓與絕緣配合,發電廠、變電站主接 線與設備選擇,建筑智能化系統。
十一、課程安排
科目 |
班次 |
班別 |
時間 |
培訓費 |
授課 |
基礎課 (專業基礎公共基礎) |
精講強化班 |
周六班 |
25天 |
5800元 |
面授 |
全日制強化班 |
周一至周五 |
20天 |
126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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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過班 |
周六班 |
20天 |
128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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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課 |
供配電 |
周六班 |
15天 |
8800元 |
面授 |
發輸變電 |
周六班 |
15天 |
9800元 |
||
全日制強化班 |
周一至周五 |
15天 |
126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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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過班 |
周六班 |
15天 |
16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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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課 |
網絡課程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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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元 |
視頻課件 |
備注:上述培訓費不包含書本費,凡報名都贈送2013年的全套視頻課件 |
十二、機構名稱:思睿教育杭州分公司-思睿建工
咨詢熱線:0571-88930681 88370681 18969022986 (肖老師)
報名地址:杭州市下城區朝暉路168號鈦合國際A座703室
乘車路線:地鐵一號線西湖文化廣場站下車D號出口,出來直走到上塘路,然后往南(往右)拐,走到與朝暉路交叉路口國都發展大廈對面,上塘路的東面。
2路; 19路; 33路; 44路; 72路; 105路; 106路; 214路; 219路到施家橋站下往西走100米就到
19路; 33路; 44路; 78路; 814路到中河立交橋下車馬路對面就是
2路; 19路; 72路; 78路; 105路; 106路; 214路; 217路; 219路; 814路到中北橋下車往東走200米馬路對面就是
十三、考生須知:
1,全國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港口與航道工程、水利水電工程)、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注冊電氣工程師、注冊化工工程師、注冊環保工程師專業考試均分為2天,第一天為專業知識考試,成績上、下午合并計分;第二天為專業案例考試,成績上、下午合并計分。考試時間每天上、下午各3小時。專業考試為非滾動管理考試,考生應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考試。第一天為客觀題,上、下午各70道題,其中單選題40題,每題分值為1分,多選題30題,每題分值為2分,試卷滿分200分;第二天為案例題,上午25道必答題,下午25道必答題(對于有選擇作答的25道必答題,如考生在答題卡和試卷上作答超過25道題,按題目序號從小到大的順序對作答的前25道題評分,其他作答題無效),每題分值為2分,試卷滿分100分。
2,一、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專業考試均為一天,考試時間為上、下午各4小時。專業考試為非滾動管理考試,考生應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考試。一、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專業考試均為主觀題,上、下午各40道題,均為單選題,每題1分,試卷滿分為80分。
3,試卷作答用筆:黑色墨水筆。考生在試卷上作答時,必須使用試卷作答用筆,不得使用鉛筆等非作答用筆,否則視為無效試卷。填涂答題卡用筆:2B鉛筆。
4,考生應考時應攜帶試卷作答用筆,2B鉛筆,三角板,橡皮和無聲、無文本編程功能的計算器。
5,參加專業考試的考生允許攜帶正規出版社出版的各種專業規范、參考書和復習手冊。
6,考生須用試卷作答用筆將工作單位、姓名、準考證號分別填寫在答題卡和試卷相應欄目內。在其它位置書寫單位、姓名、考號等信息的作為違紀試卷,不予評分。
7,對于2天的考試,考生都必須按題號在答題卡上將所選選項對應的字母用2B鉛筆涂黑。如有改動,請考生務必用橡皮將原選項的填涂痕跡擦凈,以免造成電腦讀卡時誤讀。在答題卡上書寫與題意無關的語言,或在答題卡上作標記的,均按違紀試卷處理。
8,一、二級結構專業考試和其它專業的專業案例考試試卷已把試題、答案選項、答題預留位置全部匯總于一本試卷中,不再另配答題紙。
9,考生在作答一、二級結構專業考試和其它專業的專業案例考試題時,必須在每道試題對應的答案位置處填寫上該試題所選答案(即在規定的“()”內填寫上所選選項對應的字母),并必須在相應試題“解答過程”下面的空白處寫明該題的案例分析或計算過程、計算結果及主要依據,同時還須將所選答案用2B鉛筆填涂在答題卡上。考生在試卷上書寫案例分析過程及公式時,字跡應工整、清晰,以免影響專家閱卷評分工作。對不按上述要求作答的,視為無效,該試題不予計分。
專業名稱 |
專業類別 |
學歷與學位 |
職業實踐最少時間 |
最遲畢業年限 |
本專業及相近專業的名稱見“注冊電氣工程師新舊專業對照表” |
本專業 |
博士學位 |
5年 |
1997年 |
相近專業 |
6年 |
1996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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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專業 |
碩士學位 |
6年 |
1996年 |
|
相近專業 |
7年 |
1995年 |
||
本專業 |
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 |
7年 |
1995年 |
|
研究生班畢業 |
||||
相近專業 |
雙學士學位 |
8年 |
1994年 |
|
研究生班畢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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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專業 |
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 |
8年 |
1994年 |
|
相近專業 |
9年 |
1993年 |
||
本專業 |
大學專科學歷 |
9年 |
1993年 |
|
相近專業 |
10年 |
199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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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工科 |
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
12年 |
1990年 |
|
大學專科學歷 |
15年 |
1987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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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專業 |
中專學歷 |
25年 |
1977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