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佛學院2014年本科生招生簡章
廣東佛學院是經國家宗教事務局批準,廣東省佛教協會主辦,以學修并重為基礎的漢語系高級佛學院。
一、培養目標
培養愛國愛教、信仰虔誠、遵紀守法、學修并重,德、智、體全面發展的僧伽人才和其他佛教人才。
二、學制、課程設置及招生名額
1、本科班學制五年,學完所有課程并取得規定學分后,授予廣東佛學院本科文憑和國民教育學歷文憑。
2、本科課程設置:
(1)佛學(佛教史、佛學基礎、戒學基礎、禪宗概論、叢林清規、天臺宗概論、華嚴宗概論、凈土宗概論、唯識學概論、中觀學概論、戒學課、中觀課、唯識課、禪學課);
(2)社會文化學科(國民教育學歷遠程網絡班:漢語言文學、傳播學、社會工作、法學、財政學、會計學、財務管理、人力資源管理、工商管理、公共事業管理等)。
3、招收新生55名,50名僧眾、5名在家男居士。
三、招生條件
1、本學院招生對象是已經走上工作崗位的青年僧眾和在家居士,佛學課程為半脫產式教育;
2、歷史清楚、信仰虔誠、品學兼優,自愿從事佛教事業;
3、報考應具備高中畢業或同等學歷;
4、年齡在18-40歲之間,沒有婚姻戀愛關系;
5、身體健康,五官端正,無殘(隱)疾及傳染病或精神病,沒有不良嗜好。
四、報考辦法及有關規定
1、凡符合本院招生條件者,由本人所在地的寺廟推薦,并經佛協和宗教部門同意。各地推薦考生時,應嚴格把關,真正把品學兼優的青年僧人推薦上來;
2、撰寫《我的學佛因緣》(1000字左右)一篇;
3、報考者須將身份證、學歷證件(復印件)、免冠僧裝二寸藍底近照八張,隨同報名表用掛號函寄我院,經審核符合報考條件后發給準考證。如審核不合格者,取消報名資格,恕不退回報考資料;
4、按招生考試通知書規定的時間,考生持準考證到指定的地點參加筆試和面試;
5、考試期間食宿由本院負責,來回交通費用由考生自理。
五、報名時間及考試時間和地點
報名時間從
六、錄取和入學
1、凡經筆試、面試合格被錄取者,錄取通知書由本院發給考生,憑錄取通知書入學;
2、每年三次集中培訓考試學習時間,每次10日左右,每年集中培訓學習的時間為每年的3月、7月、11月;
3、所有學生來院交通費用一律由本人自理;
4、本院要簽定培養協議書,入學考試公布協議書,錄取時與本人簽定。
七、有下列情況者 ,一律退回原推薦單位
1、不能遵守學院規章制度者;
2、入學后學習不認真,跟不上教學進度者。
八、畢業后的去向
1、學生畢業后,學院不包分配;
2、本科畢業可報考本院研究生班。
九、聯系方式
聯系人:朗本法師 聯系電話:13556095193
電子郵箱:192698638@qq.com QQ:192698638
地址:廣東省廣州市光孝路109號光孝寺內 郵編:510180
本《招生簡章》可在地方佛教院校、寺廟和佛教組織范圍內張貼。
廣東佛學院招生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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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佛學院本科生報考登記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表格復印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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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國外、港澳臺有何親戚、師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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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薦 報 考 單 位 意 見 |
(蓋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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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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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佛學院201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廣東佛學院是經國家宗教事務局批準,廣東省佛教協會主辦的省級漢語系高級佛學院。為完善研究生培養機制,全面提高研究生培養質量,我院現面向全國佛教界招收佛學專業研究生。
一、培養目標
培養愛國愛教、品學兼優、學修并重的研究型、管理型、弘法型的復合型人才;造就熱愛佛教事業,能夠擔當佛教教育、佛學研究和弘法利生重任的僧材。
二、學制及招生名額
1.學制三年,全日制授課。完成課程學習任務,通過畢業論文者,授予廣東佛學院研究生文憑;符合條件者,授予國民教育系列學位;
2.招生名額:12名。10名僧眾、2名在家男居士(有出家意向、文史哲專業、30周歲以下。)
三、招生條件
1.愛國愛教,遵紀守法,擁護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制度,志愿服務于佛教事業;
2.具有佛學院或國民系列教育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青年僧人;
3.年齡在18-40周歲,出家時間一般不少于五年、受過具足戒;
4.無婚姻或戀愛關系、無犯罪記錄;
5.相貌端正,身體健康,無重大疾病,無精神病史及其它傳染病或殘疾。
四、招生專業
1.佛學專業研究方向:禪宗、佛教史、三論宗、佛教文獻、佛教與傳統文化、凈土。
2.委托培養專業:支持本院在讀研究生參加社會大學碩士學位在職研究生課程班學習,可在心理學/教育學、外語、人力資源管理、法律、美術/藝術、土木工程等專業中任選一個,攻讀第二碩士學位。
五、招考辦法及有關規定
1.凡符合本院招生條件者,若在地方佛教院校,由地方院校向當地宗教部門推薦報名;若在地方寺院的青年僧人,由本人所在地的佛協組織或寺院組織,向當地宗教部門推薦報名;
2.各省院校及佛協組織部門推薦考生時,應嚴格把關,推薦品學兼優、學修精進的青年僧人報名;
3、報考者需把學歷證明及體檢表,免冠僧裝二寸近照五張,隨同報名表函寄本院,經審核符合報考條件后,發給準考證。寄來:
報考登記表;體檢表;約800字個人小傳;身份證復印件;學歷證明復印件;二寸免冠白底近照五張。
4.報名時間:
5.按通知規定時間,持準考證到指定地點參加考試;
6.考試內容:
(1)提交專業的佛學學術論文一篇(5000字左右);
(2)筆試:佛學、時政;
(3)面試:回答專業導師提問、15分鐘佛法演講。
六、錄取與入學
1.錄取考生,按照考試成績,擇優錄取;
2.錄取通知書由本院直接寄給本人;
3.被通知錄取者應持如下有關證明,按規定時間到本院報到。隨帶:
(1)錄取通知書;
(2)所在寺院住持,或剃度師、依止師出具的推薦信,此推薦信要求在宗教信仰、道德修持等修學方面作為監護人,對錄取者予以保證;
(3)身份證;
(4)本院需簽定培養協議書,入學考試公布協議書,錄取時與本人簽定。
七、有下列情況者,退回原推薦單位
1.入學時,經體檢和復試,不符入學條件者;
2.入學后,學習不認真跟不上教學進度,不能遵守學院規章制度者;
3.入學后,連續患病兩個月以上不能學習或患傳染病、精神病等。
八、在學期間生活待遇
1.學院按規定每月發給一定的生活費;
2、學院按規定學生享受一定的公費醫療待遇。
九、畢業后的去向
1.畢業后,學院不包分配,原則上仍回原推薦單位安排工作。參加委托培養的需另簽協議,按協議安排;
2.根據廣東佛教事業發展需要,成績優秀者,征本人同意推薦至省內寺廟、佛協、佛學院從事教學、管理或弘法工作。
十、聯系方式
聯系人:朗本法師
聯系電話:13556095193
電子郵箱:192698638@qq.com
QQ:192698638
地址:廣東省廣州市光孝路109號光孝寺內。
郵編:510180
本《招生簡章》可在地方佛教院校、寺廟和佛教組織范圍內張貼。
廣東佛學院招生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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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佛學院研究生報考登記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表格復印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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