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符合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份普通高等學校年度招生工作規定中確定的報考條件并具有一定的藝術基礎和技能的考生均可報考。
三、報名及考試
(一)美術類專業
使用各省的統考成績,學校不再組織校考;美術類考生持所在省份《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美術類專業統考本科合格證》到戶口所在縣(市、區)招辦辦理報考類別和文化考試報名手續,參加所在省份普通高校統一招生文化課考試。
(二)音樂學專業
1.報名要求
報考我校音樂學專業的考生憑身份證和《山東省2015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測試報考證》按規定時間到我校報名,持三證(身份證、《山東省2015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測試報考證》、《山東科技大學2015年音樂學專業測試準考證》)參加音樂學專業測試,三證不全或不一致者不準參加考試。為方便考生報考,音樂學專業考試安排在山東科技大學泰安校區。
2.報名地點:山東省泰安市岱宗大街223號 山東科技大學泰安校區
3.考試科目及分值
(1)視唱:10分
(2)技能:①聲樂 ②鍵盤(鋼琴或手風琴)、器樂(中、西樂器)或舞蹈。考生在專業技能測試時分主項和副項,其中一項必須為聲樂,主項70分,副項20分。女生1.60米、男生1.70米以下者不得報考舞蹈主項。
4.時間安排
專業代號 |
專業名稱 |
科類 |
計劃 |
報名時間 |
測試時間 |
05 |
音樂學 |
藝術文 |
30 |
2月27日—2月28日(8:00-17:00) |
3月1日 8:00 開始,考生具體考試日期和時間,報名時根據報名情況確定,詳見考生本人準考證。 |
06 |
音樂學 |
藝術理 |
10 |
5.文化課考試
音樂學專業考生持我校所發的《2015年音樂學專業招生考試合格證》到戶口所在縣(市、區)招辦辦理報考類別和文化考試報名手續,參加山東省普通高校統一招生文化課考試。
四、錄取原則
(一)山東省音樂學專業的考生,先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投檔,對于進檔考生再按專業課成績由高到低錄取,若專業課成績相同,主項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二)山東省美術類專業的考生,先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投檔,對于進檔考生再按專業課成績由高到低錄取,若專業課成績相同,文化課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三)外省的美術類考生,使用所在省的美術類統考成績,按照所在省份的藝術類專業招生錄取實施辦法,在投檔的考生中,按專業課成績由高到低錄取,若專業課成績相同,文化課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五、聯系方式
招生咨詢電話:0532-86057077 0538-3076218(報名、測試期間)
學校招生網址:http://zs.sdkd.net.cn; E-mail:zsb@sdust.edu.cn
注:(1)招生簡章公布的招生計劃為各專業擬招生計劃,我校可根據生源情況適當增減,最終招生計劃以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公布的計劃為準。
(2)關于收費標準,若上級主管部門收費標準調整,我校2015年學費將按上級規定作相應調整。
(3)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或個人承辦招生相關事宜,請考生及家長提高警惕。
更多藝術類招生簡章,請關注藝術類招生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