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二級建造師《工程法規》新教材變化
2017 年二級建造師《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與 2016 年教材對比分析,實質性變化不大,對考試并
無太大影響,主要變化如下:
一、在商標專用權的保護方面,對注冊商標期滿繼續使用的,對期滿的時間做出了新的規定。
二、在投標保證金方面,增設了《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的相關規定 。
三、其他章節內容,基本主要針對 2016 年版教材進行文字及語言上的調整。
具體變化如下:
17 年教材 P24 倒數第 16 行“應當在期滿前 12 個月內申請續展注冊”,16 年教材是 6 個月
17 年教材 P30 正數第 13 行,“建設單位將圖紙用于另一工程”,16 版教材“建設單位將圖紙使用于另
一工程”
17 年教材 P46(4)“現場條件是否具備三通一平等的要求。16 版教材中的“1995 年國務院……報告審
批制度。”刪掉。
17 年教材 P85 倒數二十一行“在投標有效期內隨意撤銷投標”,16 版教材“在投標有效期內隨意撤回、
撤銷投標”
17 年教材 P85 倒數第十五行至倒數第十三行增加一段“2013 年 3 月……招標代理機構”。
17 年教材 P201 最后一段第二行“應當具備 12 項安全生產條件”,16 版教材 P201 最后一段第二行“應
當具備下列安全生產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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