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財經政法大學2009年法學第二學士學位招生簡章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是首批具有法學第二學士學位招生權的教育部直屬普通高等學校,是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高校之一, 2009年繼續面向社會招收法學第二學士學位學生。
一、培養目標及學制
法學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是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需要,對已取得非法學學士學位的本科生,系統地進行法律專業知識培訓,培養國家急需的知識面寬、跨學科的高層次復合型高級專門人才。
學制:全日制脫產學習兩年。
二、專業內容
主要課程有:邏輯學、法理學、憲法學、中國法制史、刑法學、刑事訴訟法學、民法學、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學、民事訴訟法學、經濟法學、商法學、知識產權法學、國際法學、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學等。
三、招生對象
大學畢業且至報名結束日期已經獲得非法學學士學位的本科畢業生。
四、招生規模
面向全國計劃招收150人。
五、報名日期及辦法
1、報名時間:2009年3月30日至5月18日。
2、報名方式:考生可直接到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學工部招生工作辦公室(南湖校區)報名。
考生也可以函報。報名材料請寄“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學工部招生工作辦公室(南湖校區)”,郵編:430073。截止報名日期以我校收到日郵戳為準。
六、報名材料
1、身份證及復印件。
2、大學本科畢業證書及學士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填寫好的《中南財經政法大學2009年法學第二學士學位報名登記表》點擊下載報名登記表
4、近期同一底版一寸正面半身免冠照片2張。
5、報名費200元/人。
凡函報的考生可寄身份證、大學本科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的復印件,但來我校考試時必須持上述證書原件以備核查。
我校將在網上核查考生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如發現不符合報名條件,即取消其考試資格。
報名費請通過郵局匯款,不得隨信夾帶。匯款地址:“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學工部招生工作辦公室(南湖校區)”。匯款時請注明“法學二學位報名費”字樣。
七、考試科目
政治、語文、英語。我辦將隨考生的準考證寄發復習材料。
八、考試日期和地點
考試日期:5月下旬。
具體考試時間和考試地點待發準考證時另行通知。
九、錄取
根據考試成績以及資格審查情況,擇優錄取。
十、就業及待遇
1、學習期滿,成績合格,頒發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第二學士學位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2、就業與全日制普通畢業生一樣,實行學校推薦、學生自主擇業的就業政策。
十一、學費、住宿費
學費、住宿費以2009年湖北省物價局核定為準。
2008年學費標準為6000元/學年,住宿費標準為1200元/學年。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雙學位銜接班招生簡章(2009) 附: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收費標準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是首批具有法學第二學士學位招生權的教育部直屬普通高等學校,是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高校之一。
為讓高考成績不理想的考生“圓一個名校夢”,讓他們能順利進入211大學學習深造,我們特別設立:
1、(前2年)由名校主考,系統開考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定向培養的本科助學班,教學地點在名校本部的主校區,實行全日制教學。助學班學生按專升本獨立本科教程編制教學計劃,學制專起本2年。各科科目考試合格,由“省考委”和主考學校聯合頒發本科畢業文憑,符合學士學位條件者可由“主考學校授予學士學位”。
2、(后2年)利用本校第二學位的政策優勢,學生在獲得學士學位后可報考我校第二學位班(由我校組織考試和錄取),學制二年,學習期滿成績合格,由中南財經政法大學頒發第二學士學位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普本學歷)。
3、學生畢業后,可以報考由國家統一考試的各科研究生。凡取得雙學位的畢業生,享有按國家規定的比普通本科生更高一級的工資待遇。
一、主要專業
人力資源、工商管理、涉外秘書、網絡傳播、國際貿易、會計、金融、工程造價管理、房地產經營與管理;法學。
二、招生對象
2009應屆高中畢業生、想進入名校繼續深造的學生。
三、就業及待遇
1、學習期滿,成績合格,頒發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第二學士學位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普本學歷)。
2、就業與普通畢業生一樣,實行學校推薦、學生自主擇業的就業政策。
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南湖路1號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南湖校區銜接班管理辦公室
電話:027-83970955 13697326602
學 費: 6000元/人/年 ,住宿費:1200元/人/年
報名費:100元/人 ,軍訓費:500元/人
保險費:150元/人 ,體檢費:100元/人
生活用品費:360元/人(自愿)
戶口遷移費:1000元/人(城鎮戶口可以不遷)
學生報名需帶證件:
身份證復印件5份,
畢業證復印件2份,
準考證原件及復印件,
分數條(成績單)原件,
一寸藍底彩照8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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