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考條件
(一)報名申請我校推薦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申請人必須是具有推薦免試授權高校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并獲得所在院校推薦免試資格,推薦手續完備,材料齊全。
2.全國大學英語四級成績不低于425分,外語類專業的專業外語等級考試成績為“合格”以上(包括“合格”)。
3.2012年9月1日前 本科畢業、獲得學士學位。
我校接收推免生的具體內容請查閱《深圳大學2012年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辦法》。
(二)報名參加學術型研究生全國統一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自考生和網絡教育學生須在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報考)。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經兩年或兩年以上(從高職高專畢業到2012年9月1日,下同),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業務要求的人員。
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不含自考生和網絡教育學生),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的人員,可以再次報考碩士生,但只能報考委托培養或自籌經費的碩士。
4.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報名時須交驗所在培養單位出具的同意證明)。
5.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報考委托培養和自籌經費的考生年齡不限。
6.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注意:少部分學術型招生專業不接收同等學力考生報考,具體專業請參閱《深圳大學201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招生專業目中,不接收同等學力考生報考的專業已有相關備注,接收同等學力考生報考的專業已列出同等學力考生復試加試2門筆試科目)。
(三)報名參加專業學位研究生全國統一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報考專業的報考條件:
1.報名參加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二)中的各項要求。
(2)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不得報考)。
2.報名參加法律碩士(法學)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二)中的各項要求。
(2)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方可報考)。
3.報名參加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二)中第1、2、4、5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4.報名參加除法律碩士(非法學)、法律碩士(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外的其他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二)中的各項要求。
注意:少部分專業學位招生專業(領域)不接收同等學力考生報考,具體專業請參閱《深圳大學201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招生專業目中,不接收同等學力考生報考的專業[領域]已有相關備注,接收同等學力考生報考的專業已列出同等學力考生復試加試2門筆試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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