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章程([u] 全國統考 [/u]) | ||
一、學校全稱 | 上海出版印刷高等專科學校 | |
二、就讀校址 | 校本部: [u] [/u][u]上海 [/u]市[u] 楊浦 [/u]區[u] 水豐 [/u]路[u] 100 [/u]號 | |
三、層次 | □本科 □高職 √□? | |
四、辦學類型 | √□普通高等學!醭扇烁叩葘W校 √□公辦高等學!趺褶k高等學!酹毩W院 √□高等專科學!醺叩嚷殬I技術學校 | |
五、分專業招生人數及有關說明 | 分專業招生人數及其要求詳見各。▍^、市)高招辦公布的招生計劃。 | |
六、專業培養對入學外語考試語種的要求 | 語種不限,入學后用英語教學。 | |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 無 | |
八、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 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 |
九、錄取規則 | (1)報考我校非藝術類專業的考生須根據考生所在。▍^、市)的要求,在考生所在。▍^、市)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文化考試。根據各。▍^、市)的第一批?瓶刂品謹稻,各。ㄊ小^)按規定的投檔比例投檔。專業錄取時根據考生填報志愿的順序,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專業錄取按志愿優先的原則。當考生總分相同時,按文理科不同的單科順序進行:文科的科目順序依次為語文、外語、數學。理科的科目順序依次為數學、外語、語文。(2)報考我校藝術類專業的考生除在考生所在。▍^、市)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文化考試外,還要參加所在省(區、市)招生部門組織的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取得合格證者才有資格填報我校藝術類各專業。錄取原則是根據各省(區、市)的藝術類專業專科控制分數線,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 專業錄取按志愿優先的原則。 綜合成績的計算方式是: ①上海市:合成分=專業成績×60%+文化總分×40% ②外省市:合成分=60×藝術專業成績/藝術專業成績滿分+40×文化總分/文化成績滿分 若所在省招辦另有規定的,則按照當地的有關政策執行。 | |
十、收費標準 | 學費標準 | 一般專業每生每學年 5000元(滬價行2000第120號)中外合作專業每生每學年 12000元(滬教委財2005第34號)藝術類專業每生每學年 10000元(滬價行2000第120號) |
住宿費標準 | 每生每學年800——1200元(滬價費2003第56號、滬財費2003第93號) | |
十一、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 學校名稱 | 上海出版印刷高等?茖W校 |
證書種類 | 修學期滿,達到畢業要求,頒發上海出版印刷高等?茖W校?飘厴I證書。 | |
十二、聯系電話 | 021-65674045(招生辦公室) | |
十三、投訴監督電話 | 021-65670070(紀監審辦公室) | |
十四、網址 | www.sppc.edu.cn | |
十五、資助學生政策 | 學校認真執行國家和本市相關學生資助規定,被本校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通過“綠色通道”申請入學,入學后可按規定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崗位、特殊困難補助和學費減免等。同時學校還設立了校優秀學生獎學金以及企業設立的各類專項獎學金。學校承諾:確保被本校錄取的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 |
十六、其他須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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