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我市事業單位補充人員工作,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桂人社發〔2011〕155號)文件精神,經研究,定于2012年8月份面向社會公開考試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擬計劃招聘1335名,其中公開考試招聘1273名,公開考核招聘62名。基層醫療衛生單位公開招聘計劃由自治區衛生部門另行組織實施。為確保公開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簡章。
一、招聘人員的基本條件及其他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符合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具體詳見《2012年貴港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
(四)符合崗位要求的身體、學歷、學位條件;
(五)符合崗位要求的年齡條件:
1.18周歲以上,男45周歲以下(1967年9月30日至1994年9月30日期間出生),女40周歲以下(1972年9月30日至1994年9月30日期間出生),特殊崗位除外。
2.2002年9月4日前(即桂政辦發〔2002〕137號文件發文前)經貴港市縣級以上(含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聘用、具有教師資格且符合政策規定的代課人員(含已被清退的代課人員),2012年7月23日止未達到國家規定退休年齡的,可報名參加招聘代課人員專設崗位的考試。
(六)考核招聘的人員須獲得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學位;
(七)戶口遷入貴港市截止日期:2012年7月12日前。招聘崗位涉及其他有時間界限的,計算截止日期:2012年9月30日。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現役軍人;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考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且被給予不得報考處理期限內的人員;依法被辭退公職未滿五年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其他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人員。
二、招聘的范圍和對象
(一)獲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及以上(含本科)學歷或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報考不受戶口所在地限制;
(二)獲得國家承認的大學專科以下(含專科)學歷的報考人員,應屆畢業生生源地為貴港市(含縣市區),其余人員常住戶口為貴港市(含縣市區);
(三)面向代課人員招聘專設崗位,按貴港市代課人員所在縣市區戶口或現(原)代課學校所在縣市區報考。
三、報名
(一)報名方式
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
(二)報名時間和地點
1、報名時間:7月24- 27 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
2、報名地點:
報考縣市區事業單位的人員到各縣市區人社部門辦理有關報名手續;報考市直事業單位的人員到市人才市場招聘廳辦理有關報名手續。報名工作由組織人社部門、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共同組織。
(三)報名手續
1.提交材料
(1)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以上(含本科)學歷或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報考人員憑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書或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報名;
(2)國家承認的大學專科以下(含專科)學歷的報考人員憑畢業證、身份證和戶口簿報名(應屆畢業生戶口未轉回本市的,需出具入學前轉出地派出所證明);
(3)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必須提供工作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4)考核招聘的報考人員憑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書報名;
(5)招聘崗位要求的其它有關證件。
以上材料要求提供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一份,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張。
2.填寫報名登記表
通過資格初審后,報考人員填寫《貴港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以下簡稱《報名表》)一式二份。報考人員須如實填寫《報名表》,并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與實際不符或弄虛作假影響聘用的,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3.資格審查方式和時間
各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依據本簡章規定的崗位資格條件,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提出是否同意報考的意見。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應指定專人并嚴格按照簡章公布的崗位條件負責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如審查不嚴或擅自改變公布的招聘條件,造成參加筆試的考生因不符合報考條件被取消招聘資格的,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承擔責任。報考崗位專業資格的審核參照教育部頒布的普通高校(含高職高專)專業目錄。對符合報考條件的,招聘單位不得拒絕報考;報名期間對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要及時向報考人員說明理由,如已收費的退回已收費用。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報名結束后不得再進行資料修改。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在報名期限內,可以再改報符合招聘條件的其他崗位。報考人員每人只能報考一個崗位,若多報崗位,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資格審查時間:2012年7月24- 31日。
資格審查后,對符合報考條件人員的資格和加分項目在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公示3天,同時將報考人員《報名表》及花名冊(含電子表格)送市直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或縣市區人社部門,匯總后送市組織人社部門。
4.報名考試收費標準按照政府物價部門批準的收費標準執行,即報名費10元,考試費50元/科。
5.招聘人員崗位的開考比例原則上不能少于1:3。對報考崗位達不到開考比例要求,確因需要在當年補缺的緊缺專業崗位,由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在報名結束后2個工作日內(縣市區先報縣市區組織人社部門匯總審核)報市組織人社部門核準,不同意調整的,應給原報名考生3個工作日的時間進行調整報名。
(四)領取《準考證》
報考人員憑身份證、報名繳費收據,在考試前5天內領取準考證,報考市直事業單位的到報考單位領取,報考縣市區事業單位的到縣市區人社部門領取。
四、筆試
(一)筆試科目
1、《公共基礎知識》或《教育基礎知識》或《醫學基礎知識》,各科分值滿分100分。
2、《職業能力測驗》,分值滿分100分。
教育系統教師崗位筆試第一科目為《教育基礎知識》(招聘崗位代碼第二位為1的)。衛生和其他系統衛生專業技術崗位筆試第一科目為《醫學基礎知識》(招聘崗位代碼第二位為2的)。其他系統的招聘崗位和教育系統非教師崗位及衛生和其他系統非衛生專業技術崗位的筆試第一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筆試第二科目為《職業能力測驗》,所有考生必考。
(二)筆試科目的內容和范圍
《公共基礎知識》主要范圍包括政治理論、法律基礎知識、行政管理知識、科技基礎知識、經濟常識、人文常識等。
《教育基礎知識》主要范圍包括教育學基礎知識、教師職業道德及教育法規、教育心理學基礎知識等。
《醫學基礎知識》主要范圍包括醫學倫理學與衛生法規、人體解剖學、生理學、病理學、藥理學、診斷學等。
《職業能力測驗》主要范圍包括事業單位改革與現代公共管理、職業道德與社會公德、公文寫作、言語理解與表達、數理能力、判斷推理、常識判斷、時事政治等。
(三)筆試時間和科目:2012年8月 18日(星期六)
《公共基礎知識》或《教育基礎知識》或《醫學基礎知識》
上午9:00—11:00
《職業能力測驗》下午14:00—16:00
(四)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筆試由市組織人社部門組織實施。筆試以閉卷方式進行,考試結束后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職位數情況分教育類、衛生類、其他類統一劃定筆試成績(含加分)合格分數線和《公共基礎知識》或《教育基礎知識》或《醫學基礎知識》合格分數線(代課人員專設崗位不劃合格分數線),未達合格分數線者,不得進入下一招聘程序。
(五)成績公布:筆試成績由人社部門統一張榜公布,并在貴港人事人才網(www.ggrsrc.com)和貴港黨建網(www.ggdj.com.cn)上公布。張榜地點:報考市直事業單位的在市人社部門公布,報考縣市區事業單位的在各縣市區人社部門公布。
(六)命題。筆試試題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委托有關部門命制。命題采取入闈方式進行管理。
五、免考試的范圍及條件
在招聘計劃中,單列招聘取得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學位的人員,可免考試直接進入考核招聘程序。
六、面試
(一)教育系統教師崗位采用說課方式;其他系統招聘崗位原則上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如采用其他面試方式的必須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并在貴港人事人才網上公告。面試分值滿分100分。
(二)面試人員的確定。根據筆試成績(含加分)按招聘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除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且已經核準開考的崗位外,個別崗位達不到面試比例,又確實需要補充人員的,必須經招聘單位的主管部門同意,報市級黨委組織部門、政府人社行政部門核準后,才能進入面試程序。
已確定參加面試人員由市、縣市區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公布。面試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由招聘單位通知參加面試人員。面試公告發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棄面試資格的,不再遞補面試人選,按實有人數進行面試。
(三)面試的組織實施。各縣市區的面試工作由縣市區組織人社部門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共同組織實施;市直事業單位的面試工作在組織人社部門統一領導下,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統一時間負責組織實施。制定的面試工作方案,須報同級黨委組織部門、政府人社行政部門審核同意后方可組織實施。同級組織人社紀檢監察部門進行指導監督。面試分值滿分為100分。面試60分為合格,未達60分者不能進入考核程序。
面試考官為7名。考官由行政人員擔任的,必須是副科級以上領導;由專業技術人員擔任的,必須是取得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主考官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領導擔任。其余6名考官由招聘單位、招聘單位的主管部門、招聘工作的主管機關指派的人員,以及招聘單位以外的考官組成。招聘單位以外的考官人數不得少于4名。(考官從考官庫中隨機抽取)
(四)面試實行驗證和抽簽制度。凡進入面試的考生須攜帶身份證、準考證原件驗證進入候考室,按編組抽簽確定面試順序。
(五)面試成績在面試結束核準后當天宣布或張榜公布。
(六)筆試與面試成績權重按5:5比例確定,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筆試成績=(公共/教育/醫學+測驗+加分)÷2。
七、考核
(一)除考核招聘免考試直接進入考核的人員外,其余人員,根據分數合格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1∶1的比例確定考核人選,報同級黨委組織部門或政府人社行政部門核準后,在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內公布。考核工作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具體組織實施,考核主要考察應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勤政廉政、計劃生育等情況,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核。考核應成立考核工作小組,每組應有2名以上成員,考核后寫出考核材料。
(二)各招聘單位考核工作結束后,經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根據考試、考核結果按招聘崗位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并經同級黨委組織部門或政府人社行政部門核準后,在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內公布。
八、體檢
(一)市直事業單位的考生由組織人社部門組織到具有規定資質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各縣市區所屬事業單位的考生由縣市區組織人社部門組織到縣級以上(含縣級)具有規定資質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
(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有關新規定執行,有國家制定的行業體檢標準的按行業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體檢對象承擔。
各縣市區要高度重視體檢工作,對體檢合格的考生名單要進行公布。考生對體檢鑒定不合格有異議的可書面申請復查,由組織體檢的部門組織申請復查人員到符合規定條件的醫院復檢一次,并作為最終的體檢結果。
九、加分
(一)代課人員報考專設崗位加分辦法,按貴政辦〔2008〕42號文件規定執行。
(二)西部志愿者、農村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計劃高校畢業生服務期滿且年度考核稱職以上的加5分,服務期未滿的滿一年且年度考核稱職以上的加3分。報名時須提供縣級以上(含縣級)組織人社教育等相關部門的書面證明或協議書和相關證書。
加分計入筆試成績。加分依據材料必須在報名時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報名結束后提供的無效。
十、公示和聘用
(一)招聘單位領導班子根據考試、考核、體檢結果集體討論確定擬聘人選,經主管部門審核,報同級組織人社部門備案后,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招聘單位報有關部門,依據年度招聘計劃核準。市直事業單位擬聘人員和縣市區事業單位擬聘人員報有關審批機構審批后,辦理入編、聘用等手續。縣市區事業單位聘用人員審批表必須經市級人社部門備案。
(二)因考核、體檢等出現不合格人員時,從報考同一崗位符合條件的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三)同一招聘崗位出現總成績并列,先按《公共基礎知識》或《教育基礎知識》或《醫學基礎知識》成績高分者進入下一招聘程序,若再出現成績并列的按面試成績高分者進入下一招聘程序。
(四)已同意聘用,考生不按時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空缺崗位不再進行遞補。
(五)招聘單位須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由招聘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簽訂,并加蓋招聘單位公章。聘用到代課人員專設崗位的必須在該崗位至少任教或工作5年以上(距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除外)。聘用合同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
(六)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初任人員,在聘期間,享受在編人員待遇,具體辦法按國家和自治區有關政策規定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應當實行試用期制度。聘用后的管理,按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執行。
十一、紀律和監督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行回避制度,有關規定按桂人社發〔2011〕155號文件執行。考試招聘工作要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各級組織人社部門、各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要嚴格按照規定的資格條件和工作程序,規范操作,面向社會公開,增強工作的透明度,自覺接受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的監督。各級紀檢監察部門要對考試招聘工作的各個環節進行監督。要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嚴格程序,自覺抵制不正之風的干擾。如發現有違紀違規行為,要立即予以糾正,并視情節輕重對有關人員按桂人社發〔2011〕155號文件和參照《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09〕126號)等文件的有關規定執行,保證考試招聘工作順利進行。
十二、其他
本次公開考試招聘不指定考試用書,不組織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十三、本簡章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報考咨詢電話:
中共貴港市委組織部干部一科 0775-4563090
貴港市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 0775-2936866
監督電話:
貴港市人社局政策法規科 0775-2936805
附件:《2012年貴港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
貴港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一二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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