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教育廳公布的《關于調整我省高考加(降)分項目的通知》,政策調整之后,省級優秀學生、省級勞模青年等7項加(降)分項目依舊能享受加分。其中,省級優秀學生等項目可加20分。
一
評選獲得省級優秀學生稱號的應屆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生,在其高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二
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見義勇為的應屆畢業生,凡受市人民政府或省綜治委表彰的,高考成績總分低于高校調檔分數線 10分之內的,可以向高校投檔;受省人民政府表彰的,高考成績總分低于高校調檔分數線 20分之內的,可以向高校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見義勇為考生的認定以政府頒發的證書為準。
三
獲省級以上表彰的先進勞模青年,高考成績總分低于高校調檔分數線20分之內的,可以向高校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四
烈士子女,其高考成績總分低于高校調檔分數線 20分以內的考生,可以向高校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五
自謀職業的退役士兵,可在其高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可在其高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六
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其高考成績總分低于高校調檔分數線10分之內的,可以向高校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七
山區、湖區、海島、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其高考成績總分低于高校調檔分數線10分之內的,可以向高校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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