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峰整裝待發。圖片來源:新華網
昨天,空軍某部副參謀長、特級試飛員徐勇凌就李峰駕駛殲十戰斗機成功迫降中的難點接受采訪。徐勇凌稱,殲十成功迫降,緣于李峰在操作上的正確選擇,其中幾個非常規操作如飛機停飛后加大俯沖角增加升力等幫了大忙。
■成功迫降6大原因
發動機轉速選擇最合適
徐勇凌介紹,在接到第一次報警后,李峰做出了返場的決策,正是這個決策才決定了迫降的成功。報警后,李峰將發動機速度控制在500到550公里每小時。“這個轉速可以說是最合適的轉速。”徐勇凌介紹,如果按照教材,在此種情況下,應該盡量保持飛機姿態,讓發動機的轉速越小越好,而李峰選擇中等轉速去保持飛機高度和速度,為后來迫降時贏得高度。
空中停車后選擇三轉彎
飛機在距離機場3.8公里時,發動機空中停車,失去動力。此時李峰完全通過飛機當時的運動趨勢,選擇了正確的迫降航線,開始進行三轉彎。徐勇凌介紹,
“三轉彎”和“四轉彎”是飛機降落前在空中最后的兩個動作。李峰根據飛機運動點又一次做出了正確選擇,馬上進入三轉彎,向跑道空滑,為最終成功迫降做好了航線準備。
加大俯沖角增加升力
令徐勇凌驚訝的是,此次飛機失去動力后,李峰的一系列操作動作完全符合目前正在國內研究的“弱動力飛行操作技術”。當飛機失去動力時,如此大質量的物體受到重力肯定要垂直下降。
按照常規,一般飛行員會選擇上拉操控桿,提升機頭,但李峰卻選擇了下推操控桿,加大了飛機與跑道之間的俯沖角。“這個選擇從技術上保證了迫降成功。”徐勇凌解釋,此時如果提升機頭反而會讓飛機動力迅速消失,導致飛機最后“拍”在地面。
反常選擇放起落架程序
徐勇凌還介紹,李峰在迫降過程中還根據當時的具體情況,選擇了兩次非常規的操作。第一次是李峰在迫降時選擇了“正常放起落架”的操作程序,“在這種情況下,一般飛行員都會選擇使用緊急狀態下放起落架的程序”。徐勇凌解釋,應急放起落架的程序是左手握操作桿,右手拉起落架把手然后轉動旋鈕,而當時李峰為了能夠保證自己始終盯住跑道,選擇正常放起落架程序,用左手直接放起落架。
迫降過程中打開減速板
第二個非常規選擇是在迫降過程中打開減速板。發動機停車后,由于飛機液壓很小,按照理論是不應該再開減速板的,但李峰還是打開了減速板。
提前80米開始著陸動作
徐勇凌介紹,李峰是在距離地面還有80米的地方開始進行著陸動作的。而按照常規應該在距離地面20米的地方開始拉桿著陸。李峰是完全按照標準的無動力飛翔狀態選擇開始著陸動作的時機。
徐勇凌解釋:“雖然當時飛機的速度比正常情況開始著陸動作時的速度大了80公里/小時,但由于飛機沒有動力,飛機速度減速也比平時要更快,所以最后飛機著陸時的速度與正常情況下的速度基本一致。”飛機著陸后,由于液壓不足,前起落架沒有打開,李峰在指揮員的指揮下,拉動了應急剎車,當速度降低到了180公里時,前輪也緩慢著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