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鼎文教育信息咨詢公司假冒迪斯尼英語教學機構名稱,騙取眾多學生家長的信任,在簽訂高收費的英語教育培訓協議后卻無法兌現承諾。2月3日,嘉定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判定公司返還8名學生家長學費及賠償金共計5萬余元。
宣傳造勢
巨幅的海報、動感十足的音樂、可愛的迪斯尼卡通圖案,讓過往行人不禁駐足觀看。一心想給孩子最好教育的王盈也動了心,在工作人員的游說下,她狠狠心報了2年期培訓班,“優惠價”12960元。
之后,王盈按期送孩子去“迪斯尼奇妙樂園”上課。一開始,“樂園”還能像當初承諾的那樣,由外教上課。但很快,她就發現外教變成了中教,無故停課更時有發生。眼看課上不下去了,王盈聯合其他家長找到中心負責人要求退款,對方同意并簽訂了退款協議,卻遲遲不支付。8名家長一紙訴狀將假冒“迪斯尼奇妙英語樂園”的上海鼎文教育信息咨詢公司告上法庭。
缺席審理
因鼎文公司下落不明,法院依法送達公告后其未出庭,法院作了缺席審理。
7名學生家長(包括王盈在內)已與被告達成退款協議,因被告至今沒有退款,因此請求法院按退款協議判決。另一原告陶芳芳的代理人稱,陶于2008年3月23日與鼎文公司簽訂協議,培訓期為2年,總價11800元。實際上,鼎文公司此時的內部運作已出現問題,陶從未享受到被告的任何教學服務。因此,其認為被告存在欺詐,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陶女士要求退一賠一。
法院另查明,鼎文公司的經營范圍為教育信息咨詢、商務咨詢、旅游信息咨詢等,并不具備英語教育培訓的資質。該公司更未獲得“迪斯尼英語”培訓機構的授權。
構成欺詐
法院認為,7名學生家長已與鼎文公司達成退款協議,法院依法予以支持。鼎文公司明知自身經營狀況惡化,無法履行合同,仍與消費者簽訂合同,存在欺詐。法院最終判決鼎文公司返還7名家長共計30775.15元;返還陶芳芳11800元,賠償11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