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考試報訊(記者 安 坤) 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工作即將開始,教育部發出通知,對錄取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未經教育部備案、未向社會公布的計劃一律不得安排招生;高校不得使用平信遞送通知書。
教育部要求各地加強招生計劃管理。高校的調整計劃應優先向生源數量多、質量好的中西部地區傾斜,調整計劃要嚴格使用程序、使用范圍和責任。同時,要嚴格管理特殊類型招生錄取,審查招生學校、招生類型、公示資格、擬錄取考生名單和考生擬錄取專業等內容,特別加強對藝術、體育、保送生、高校自主選拔錄取等各類特殊類型招生的管理及政策執行的監督。
對于販賣所謂高考考生信息的,教育部要求屬地教育部門配合公安機關一查到底,依法懲處。同時,積極配合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有效打擊非法招生中介活動,加大對涉嫌招生詐騙信息的監測和處理力度,適時進行預警或案例宣傳,提醒考生和家長避免因求學心切上當受騙。
此外,通知還要求高校發放新生錄取通知書,必須采用郵政專遞等郵件方式寄送,不得采用平信或代領方式遞送,保證錄取通知書準確送達已錄取考生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