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加分項目大調整,奧賽國內獎得主等禁保送,同時加分也有大幅“縮水”,普遍下調5-10分,此外參加省教育廳舉辦的“三獨”(獨唱、獨奏、獨舞)比賽獲一等獎的學生加10分,獲二等獎的學生加5分,取消藝術特長生錄取分數線可降至二本線65%的錄取政策——省教育廳最新公布的我省部分高考加分項目調整方案顯示。
省教育廳表示,調整實施時間從2011年秋季進入高中階段一年級學生開始適用,2010年(含)以前進入高中階段學習的學生,仍適用調整前的政策。除少數民族類學生外,其他學生加分限定為應屆、畢業當年。
變化一:
學科奧賽一等獎得主
高考加分減5分 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參加中國科學技術協會舉辦的中學生學科(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獲得全國決賽一等獎的學生加15分,二、三等獎的學生加10分;不再具備高校招生保送資格。
獲得全國中學生奧林匹克競賽省賽區一等獎的學生,不再具備高校招生保送資格和高考加分資格。
獲得全國中學生奧林匹克競賽決賽一等獎并被中國科學技術協會遴選為參加國際奧林匹克競賽國家隊集訓的學生,應屆畢業當年仍具備招生保送生資格,經所報考高校測試后決定是否錄取。
我省原政策:應屆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生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省賽區一等獎或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者,可以加20分。
變化二:
取消體育特長生高考可降到二本線65%的錄取政策
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參加重大國際體育比賽(含殘奧會、亞殘運會)取得集體或個人前6名、全國性體育比賽(含全國殘疾人運動會)個人項目前6名的學生加15分(所有體育項目均可加分,且不須測試)。參加全國性體育比賽獲集體項目(限定籃、排、足)前6名,經測試合格的學生加15分;參加省級體育比賽獲個人前6名、集體項目前3名(限定籃、排、足),經測試合格的學生加10分;具有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等級證書,經測試合格的學生加5分。省級體育比賽的體育特長生加分項目限定為田徑、籃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術、游泳、羽毛球等八項。可以加分的省級體育比賽由省教育廳確定并另文對外發布。加分測試由省招生考試機構統一組織。測試須全程錄像,測試成績現場公布。測試標準及重大國際體育比賽或全國性體育比賽的具體名稱,由教育部確定。取消體育特長生錄取分數線可以降到二本線65%的錄取政策。
我省原政策:應屆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生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參加重大國際體育比賽或全國性體育比賽取得前6名者,可以加20分。應屆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生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參加省級體育比賽,獲個人項目前6名的隊員或集體項目前3名的主力隊員,在報考當年經省統一測試合格者,可以加20分。應屆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生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參加市州級綜合性運動會獲個人項目前3名的隊員或集體項目前3名的主力隊員,獲得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的考生,在報考當年經省統一測試合格者,可以加10分。
變化三:
科技類競賽獲獎
不再具備保送資格 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參加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實踐活動)、“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獲得一等獎的學生加15分,二等獎的學生加10分;參加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獲獎的學生加15分。不再具備高校招生保送資格。
我省原政策:獲得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或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一、二等獎者;在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中獲獎者,可以加20分。
變化四:
藝術特長生“三獨”獲獎可享加分 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參加省教育廳舉辦的“三獨”(獨唱、獨奏、獨舞)比賽獲一等獎的學生加10分,獲二等獎的學生加5分。取消藝術特長生錄取分數線可降至二本線65%的錄取政策。
我省原政策:省“三獨”比賽獲獎學生不享加分,但是是擁有藝術特長生資格的重要籌碼。
[記者觀察]
高考加分重在規范而不是取消
近年來, 國內一些省份的高考加分亂象讓人們產生信任危機。此次省教育廳按教育部政策,調整部分高考加分項目,盡管受此次政策調整直接影響的學生有限,但對公眾所關注的高考公平影響深遠。
“此次奧賽等政策調整,主要是起一個導向作用。”省教育考試院相關人員認為。近年來部分中學、學生及家長不顧學生的興趣和能力,盲目追求通過保送或加分等“捷徑”升大學,違背學校教育教學和青少年成長發展規律。
此次對體育特長生高考加分項目進行規范和調整。業內人士介紹,近幾年來,高考體育特長生加分主要存在三方面問題:一是運動員等級證書造假或水分嚴重;二是比賽或測試組織不規范,替賽、替考現象嚴重;三是個別與體能、運動技能關系不大,更多靠運用器材等運動的賽事組織管理及評獎問題多。
針對高考加分中出現的問題,有人提出,高考加分已成為招生腐敗的溫床,應徹底取消;但也有人認為,個案的缺陷并不能否決制度的存在,加分制度需要的是完善。
知名教育學者周洪宇認為,高考加分,經是好經,但是被念歪了。加分政策的初衷,對體育、藝術、學科特長生以及綜合表現優秀的學生給予一定加分,是為了修正高招錄取憑卷面分數的單一標準。對少數民族和邊遠地區考生的加分,則體現了教育的公平。但在實踐中,加分政策逐漸異化,同時滋生了腐敗。
省教育廳明確表示:所有可加分或降分考生須在省市州招生考試機構和所在中學指定地點公示,公示無異議的學生方可獲得加分資格。
本報記者胡力豐 長沙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