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昌大學在發布的章程中簡稱“南大”,引發了諸多爭議。

今年6月30日,南昌大學通過官網正式發布了《南昌大學章程》。
根據南昌大學官網透露,該章程根據教育部《高等學校章程制定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1號)和《江西省高等學校章程核準辦法(試行)》(贛教法字[2012]10號)精神,經江西省高等學校章程核準委員會第2次會議評議,并報省人民政府同意,教育廳核準發布。
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記者查詢發現,該章程總則部分所列的第一條即為:“學校名稱為南昌大學,英譯為NANCHANG UNIVERSITY,簡稱‘南大’,學校的互聯網域名為:ncu.edu.cn。”
就是這個簡稱“南大”,在該章程發布后的幾天里引發了諸多的爭議,涉及多家國內高校。
其中,南京大學校友的反對意見較為強烈。早在2014年,經教育部核準的《南京大學章程》(高等學校章程核準書第37號)在第一章總則的第二條中寫明“學校名稱為南京大學,簡稱南大;英文校名為NANJING UNIVERSITY,英文校名縮寫為NJU。”
南京大學擁有對“南大”簡稱的獨享,除了教育部的首先認可外,早在2002年,南京大學已經正式取得“南大”的注冊商標,擁有“南大”的合法的簡稱。據新華網報道,南京大學早在2002年就委托華夏商標事務所向國家商標局注冊了校名商標,包括改名之前的“中大”,并入的“金大”(金陵大學),以及它們的英文。
上述新華網的報道還引述華夏商標事務所張磊所長的話表示,名校注冊了商標后,相當于獲得了一個維權的法律武器,可禁止單位和個人擅自使用校名從事有關活動。
在歷史上,使用“南大”這一簡稱的高校有多家,最早簡稱“南大”的高校并非南京大學,嶺南大學、南開大學早在民國時期就曾簡稱為“南大”。但是,自1949年以來,特別是1980年代改革開放以來,“南大”逐步成為全國普遍公認的南京大學的簡稱。原嶺南大學1952年并入中山大學后,又在香港復校,在1990年代采用嶺南稱謂。南開大學官方也簡稱南開而不用“南大”(南開大學章程中簡稱“南開”)。南通大學則簡稱通大。
不過在部分媒體上,仍然不時可以看到把其他一些高校簡稱為“南大”的說法,造成困擾。
包括部分南京大學師生在內的網友認為,如果當地市民或媒體不時把南昌大學簡稱為“南大”還可以理解的話,南昌大學在官方章程中明確自身簡稱“南大”則似乎頗有不妥。
有南京大學校友在微博上留言認為,“南大”的簡稱是南京大學師生特有的情結,也是一種鞭策。2014年5月4日,習近平在五四青年節的講話中,還特別將南京大學簡稱為“南大”,并指出:“世界上不會有第二個哈佛、牛津、斯坦福、麻省理工、劍橋,但會有第一個北大、清華、浙大、復旦、南大等中國著名學府。我們要認真吸收世界上先進的辦學治學經驗,更要遵循教育規律,扎根中國大地辦大學。”
也有南昌大學校友在微博上表示,“南大”的簡稱確實會引起困擾,因為該校在歷史上通常簡稱是“昌大”。澎湃新聞記者查詢發現,在南昌大學官網公布的校歌歌詞中就有“贛水之濱西山麓,蓬勃朝氣迎晨曦,巍巍昌大宏規啟,弦歌既倡薪火繼”。這里同樣將南昌大學簡稱為“昌大”。
近年來,各大學陸續公布的大學章程往往在第一章中會先來個自我介紹。不過,在大學章程“缺席”的前些年里,各校簡稱時常有重名現象,這也讓校友們爭執不休。比如,曾經有3個“華師”:華中師范大學、華東師范大學、華南師范大學;還有2個“華工”之爭:華中理工大學和華南理工大學。而“華農”之爭則發生在華中農大、華南農大之間。北京工業大學和北方工業大學的校友們,則陷入誰是“北工大”的困擾中,不過還好這兩家大學都沒有簡稱“北大”。
一個可以對照的事實是,南昌航空大學在其章程中簡稱“昌航”,“南航”的簡稱則出現在了經由教育部核準的《南京航空航天大學章程》之中。
2014年,隨著南京大學和南開大學章程的公布,究竟誰家簡稱“南大”似乎終于明確,而此次南昌大學公布的章程則再度引爆這一爭議話題。
另據揚子晚報網報道,7月2日下午15時,南京大學校方已經通過bbs向表達關切的師生回應:“學校已向教育部、江西省教育廳表示了我校及廣大師生對此事的嚴重關切。”